一、制定文件的必要性
安全生产,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责任重于泰山。安全生产投入是施工安全管理得以正常开展的前提和保障。为立足兜紧行业发展安全底线,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改革,结合我省水利行业实际,特制订本办法。
制定《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(试行)),有利于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使用更加规范、更可操作,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机制,有利于不断提升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,对于防范和遏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有着积极意义,理应摆在重要位置,推动落实。
二、主要依据
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》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》《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》《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,结合本省水利工程建设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三、主要内容
《办法》分总则、使用范围、计列及提取、计量及支付、使用管理、监督管理、附则等7章共33条,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(建设单位)、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、建设监理单位、监督单位职责任务以及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范围、流程、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,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四、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
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
五、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
解读机构:省水利厅监督处
联系方式:0531-51767202